郭美美,判了!

10月18日

备受关注的郭美美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落槌

案件回顾:

郭美美,又被抓了!10月18日14时,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对被告人郭美美、汪邹雅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依法进行公开宣判,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郭美美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判处被告人汪邹雅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该案在8月13日开庭审理,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郭美美、汪邹雅分别自2021年1月、2月起,在明知上家赵某(另案处理)处所销售的减肥糖可能非法添加西布曲明的情况下,仍各自以每盒699元等单价对外销售。至案发,被告人郭美美销售减肥糖100余盒,收款人民币7万余元。其间,被告人郭美美还帮助被告人汪邹雅向赵某订货、付款,共同销售减肥糖4盒,收款人民币2796元。案发后,公安机关从查获的涉案减肥糖中检出西布曲明成分。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郭美美、汪邹雅的行为均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禁毒君注意到,这是郭美美第二次获刑!

2015年9月10日,郭美美、赵晓来涉嫌开设赌场案在北京东城法院开庭审理。法院认定被告人郭美美犯开设赌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2019年7月郭美美出狱。

短短6年时间

两次坠入法网

如此拿法律当儿戏

引人唏嘘

但更不能忽视的

是其背后的警示意义

和禁毒君一起

再“亿”次

把防范新型毒品打在公屏上

所谓“特效减肥药”

制作成“巧克力”、“糖片”的模样

迷惑性极强

其实是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

长期服用会损害中枢神经和心脑血管

并产生依赖性

长期食用与吸毒无异

科普时间

近年来,各地公安部门查获的不少所谓“网红减肥药”,很多含有精神管控药品成分,比如俗称的“蓝胖子”减肥药就包含安非拉酮。此外还有麻黄碱、苯丁胺等等,危害程度、依赖程度都很大,几乎等同于冰毒。

据人民日报报道,泰国网红DERMCARE(DC)减肥药因含有我国管制的安非拉酮、芬特明、地西泮等精神药品成分,实际上属于“新型毒品”。

“郭美美”案中涉及的西布曲明(Sibutramine),是一种中枢神经抑制剂,曾被用于减肥药,因会增加严重心脑血管风险已被禁用。早在2010年,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已停止西布曲明制剂和原料药在我国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已上市销售的药品由生产企业负责召回销毁。

对于“新型毒品”

社会的警惕性还有待提升

除了“减肥药”

还有“开心水”“奶茶”等

稍有不慎

就可能掉进有心之人的圈套

请注意!

还有这些都是毒品!

(滑动揭开新型毒品真面目)

如何防范新型毒品?

1、不要随便接受陌生人给的食物、饮品、香烟等,长期离开视线的饮品、食物最好不要再食用。即使是认识的人也要保持几分警惕,要记住,熟人也有很大的作案几率。

2、娱乐、狂欢、宣泄要有节制,不要因一时兴起而追悔莫及。

3、千万不可以身试毒,不要盲目追求刺激、与他人攀比,不要把吸毒与享受划等号。

4、尽量少进入KTV、酒吧、迪厅等治安复杂的场所。

来源:人民网、中国青年网、新民晚报、广东禁毒

原标题:《郭美美,判了!》